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认真推荐三八红旗集体1个或个人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报),并于6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附电子版,邮箱:gh@bttc.edu.cn)报校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见校工会网页。
定版 内妇发7号文件.doc
28365365.tw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