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届六次教职工代表
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我校二届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教学教辅、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环境、学生工作、人事财务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需要通过教代会解决的其它问题。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2.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问题。
3.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的个别问题。
二、提案原则
(一)代表性: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全局性: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三)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应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财力和物力范围之内,不应内容空泛、建议笼统。
(四)附议原则: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
(五)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提案格式及要求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或按规定的电子文本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四)提案表填写一式二份,每个提案人及附议人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五)每个提案需递交书面打印文稿(A4纸打印、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规范使用四级序号:一、(一)、1、⑴)。
四、提交提案的时限
二届六次教代会提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提交,截止到教代会召开前两天的17:00时整。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后送交校提案工作办公室(办公楼二楼210室)。电子文本可发至工会电子邮箱:362528004@.qq.com
特此通知
附:包头师范学院二届六次教代会提案表
28365365.tw
2018年4月10日